一、招标条件
盐城国投射阳车用能源综合站已经有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盐城新锐能源利用有限公司, 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自筹并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盐城国投射阳车用能源综合站安全预评价服务。
2、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银河贵宾会射阳县经济技术开发区西区,站区北侧为园区道路(飞达路),站区东侧为S266省道,站区南侧、西侧均为空地。
3、工程规模:盐城国投射阳车用能源综合站建设规划用地面积12919平方米(约19.38亩),其中一期为加油加氢充电及其配套,二期为商业服务。
4、招标范围:本次招标服务对象为项目一期,建设规划用地10亩,工程建安费用暂约2321万元,招标人保留调整权利。招标内容包含项目的安全预评价并提交安全评价报告等工作(含各类专家评审和报审全过程服务),通过相关部门审查批复。
5、服务期限: 合同签订之日起 40 日历天内完成项目的安全预评价并提交安全评价报告工作。
6、质量要求:合格,确保其编制的安全评价报告通过专家评审及相关部门审核并取得批复。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条件: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省级应急管理部门核发的安全评价机构资质证书的独立法人企业,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本次招标内容。
2、投标人自2016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具有承接过加油站、加气站等类似工程安全评价服务项目的业绩。投标时须提供合同原件彩色扫描件。
3、投标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同时具有二级及以上安全评价师职业资格,并具有相应专业较强的安全评价技能。
4、项目组成员(不含项目负责人)不少于3人,同时均具有安全评价师职业资格。
5、投标单位以不正当手段骗取中标,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司法部门查处的,将被拒绝参与本工程投标。
6、投标申请人须保证授权委托人、项目负责人、项目组成员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并确保从投标截止日当月向前连续6个月均连续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例:如开标日期为2019年7月的某一天,则投标单位需保证以上人员2019年1-6月养老保险均在本单位缴纳)。投标时无须提供缴纳证明材料,如有质疑或招标人要求,再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7、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8、信誉要求
8.1投标人没有被国家、江苏省省级有关部门及银河贵宾会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
8.2投标人没有被盐城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暂停参加本司招投标活动且在处罚期内。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领取
1、请有意参与投标的申请人于2023年1月10日至2023年1月16日18:00时前将单位介绍信扫描件(或授权委托书,注明联系人电话及邮箱)发送至1296530250@qq.com邮箱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壹仟元整,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六、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经评审最低投标价法”。
七、特别提醒: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腾讯会议),开标当日,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投标人可以在开标前下载“腾讯会议”直播APP,在任意地点通过 PC端或移动端的“腾讯会议”及具有视频功能相应的配套硬件设备上观看直播和在线交流。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盐城新锐能源利用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吴重纬
联系电话:0515-80552014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三实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银河贵宾会盐都区紫金大厦15楼
联 系 人:吴先生、史女士
联系电话:0515-88779970 、15905107299
纪委监督电话:0515-80552012、18601519968